今日开县网 www.kzzj.cn 日期:2009-08-29 19:59
| [字体:大 中 小] | 打印 | 值班总编:刘登平 |
昨天,受国务院委托,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年来转变发展方式、调整经济结构的进展情况。他提到,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,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(8月26日《京华时报》)
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分配。如果初次分配中的问题比较大、不公平现象很严重,二次分配即使能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,采取调节措施,其后果也未见得理想。把在初次分配中产生的不公平问题,推给二次分配去解决,就像一个重病人靠疗养和吃保健品来消除病根一样,效果很不明显。
我国的基尼系数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呈现一种不断上升的趋势,到目前已经进入收入差距悬殊期,财富积累的“马太效应”正逐步显现。据统计,收入最高的10%的家庭,其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近一半,而收入最低的10%的家庭,其财产比重只占1%左右。
收入分配差距,虽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,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促进竞争、提高效率。但是过大的差距,则会带来诸如贫困、社会冲突、低收入者得不到发展与改善自己处境的机会等一系列后果。
国际劳工组织指出:如果把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定义为1.0,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分别是:香港4.6,印度2.5,韩国2.6,南非3.4,日本2.9,美国2.6。
“GDP长得跟胡子一样快,工资涨得跟眉毛一样慢。”劳动力价格低廉,从短期看,是中国的竞争优势;但是从长期看,扭曲了劳资利益关系,蕴藏着深刻的社会不公正,势必危及国家稳定、阻滞生产力发展。
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宋晓梧表示,“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的现象,已经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。”
必须承认,现在的社会分配体制存在着不公和失范现象,全体国民未能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。只有将分配不公的问题解决好了,将初次分配的秩序规范化了,再分配层面的各种调节手段才能乘势而上,差距过大的状况也才有可能切实得以缓解。
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首先要转变收入分配理念,积极处理好初次分配、再分配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。在分配机制上应更多地向普通民众倾斜,尤其是要缩小行业之间的分配差距,并且建立一种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,减少人为因素所导致的苦乐不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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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郑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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